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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的形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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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在很多人看来,出门进行消费要求商家开具是很平常的事,但是代开却是不被允许的,可是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不难发现,其实也可以代开的。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其它代开行为都是非法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禁止非法代开。”二、的种类专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普通(含电子普通):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三、谁可以开专票,谁可以开普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也可以开具普通,小规模的纳税人一般都是开普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开出专票。1、去税务局代开,这个时候你的免征就没有了。2、某些行业,比如说住宿服务业,鉴证咨询业,建筑服务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属于自开专票试点行业,可以自行开具专票,超过免征点才可以开。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的权利。【适合人群】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1、纳税人虽已领购,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的;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所需资料】1、增加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4、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第2种观点: 个人代开没有什么影响。个人只要确实发生了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了劳务服务等业务,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是合法合理的做法,是依法照章纳税。相反,如果发生了纳税业务,又不去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不开,反而会涉嫌偷逃税收。所以个人只要发生了业务,开是正确,合法的,没有丝毫影响。代开所需资料如下:1、增加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4、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综上所述,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代开申请。【法律依据】:《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禁止非法代开。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的权利。【适合人群】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1、纳税人虽已领购,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的;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所需资料】1、增加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4、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第1种观点: 个人不可以代开专票。原因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2、个人不得申请代开专用;3、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申请代开专用,只能申请代开普通。个人除其他个人之外可以向所属国税部门进行代开具专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因此,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专用,但是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专用。个体工商户需代开专用,需要准备的资料及流程如下:1、携带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一份;2、法人身份证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一份;3、购销双方的合同或者证明,须加盖公章;4、个体工商户公章;5、到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叫号排队,等候工作人员的处理;6、等叫到号时,将1-4资料递交工作人员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小规模纳税人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经由相关税务机关批准之后,纳税人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可以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相关的专用;2、税务部门需要将代开的情况整理成册以备审查。对于销卖兔税商品或者将商品及应税劳务出售给消费者以及小额销售的纳税人不允许代开专用;3、办理代开专用之前,纳税人需要到税务局临时申报应纳税额,之后携带税务部门发放的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税款入库。只有带有已盖银行转讫章的纳税凭证,税务部门才会办理代开业务;没有正常缴纳税款、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不能申请代开专用;4、税务部门在办理代开专用的业务时,需要在单价栏以及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包含其应纳税额的货物单价以及销售额,税率写为增值收率4%或者6%,税额写为纳税人应纳税额。此外,纳税人在获取已代开的专用之后,需要在上面的税额栏填写为其进项税额。以上为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领取使用专用的,但因为国家照顾该纳税人群体的利益,所以税法规定专用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在很多人看来,出门进行消费要求商家开具是很平常的事,但是代开却是不被允许的,可是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不难发现,其实也可以代开的。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其它代开行为都是非法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禁止非法代开。”二、的种类专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普通(含电子普通):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三、谁可以开专票,谁可以开普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也可以开具普通,小规模的纳税人一般都是开普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开出专票。1、去税务局代开,这个时候你的免征就没有了。2、某些行业,比如说住宿服务业,鉴证咨询业,建筑服务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属于自开专票试点行业,可以自行开具专票,超过免征点才可以开。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的权利。【适合人群】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1、纳税人虽已领购,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的;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所需资料】1、增加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4、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到处都有的影子。特别是在经济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就好像出差,没怎么报销呢。一、代开普通需要哪些材料(一)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1、《代开申请表》(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申请人填写);2、申请代开普通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二)视不同情况提供的证明资料:1、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须提供农产品产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自产自销证明”必须载明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品种、面积、数量、金额等内容。2、申请代开普通金额较大的,每次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应提供进货(原件及复印件)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二、代开弊端1、“代开”是产生的根源。自从《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各种相应配套的财税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白条报账现象日趋减少,用白条报账套取现金的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上有,下有对策,你不给白条报账,我就到“代开”单位虚开报账,现金照样套取,该做什么还做什么,查出来是你的,查不出来是我的。如我们检查一个单位时发现,其从“代开”单位虚开各种业务100多万元在成本中列支,实际上它没有发生这种成本支出,而是为了承揽设计任务向对方单位支付回扣的支出。各种虚开,套取现金支付回扣费等行为,从局部利益来讲,可能有利于单位的发展,但从全局来看,付出的回扣费,不是进了私人腰包,就是进入了单位的“小金库”,供领导用于各种不合法的开支。因此,这种从“代开”单位虚开套取现金的现象,是引起干部犯罪的根源,也是造成干部的根源。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由于“代开”会造成偷漏税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出现税负不平,或者用“代开”套取现金进行行贿来达到某种目的,从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最终影响的是全社会的发展进步。3、“代开”存在严重的偷逃税行为。偷逃国家税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隐瞒收入、虚列支出。“代开”单位为了隐瞒其收入,采取开大报少等手段,隐瞒其开票的金额。而向索票单位收取的手续费和代收的税款一般都是现金,特别是代收的税款未开具完税证,在账上无法查证这部分收入,这样不仅隐瞒手续费的税款未缴,就连代收的税款也成了“代开”单位的“小金库”收入了。索票单位为了达到虚列成本,套取现金的目的,往往是编造业务内容虚开、虚列成本,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因此,“代开”存在严重偷漏税行为。4、“代开”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一方面误导了宏观管理层和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和经营决策。虚假的会计信息往往还隐藏着经营管理者挥霍浪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现象。会计信息失真一般是故意行为造成,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编造假账假表,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由此造成资产的账实不符,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代开”的产生为造假账打开了方便之门。“代开”的业务一般是虚构的,所代开的流入单位后,会计业务就存在虚假行为,会计信息不真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开时需携带资料如下:《申请代开专用审批表》;销售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销售方《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销售方国税专用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代开代开必须是部门才能开具,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的行为均属于虚开。由于代开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代收各种税费,不必付出太多的劳动,也不用负担风险,又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单位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规定,挖空心思地与税务部门沾上边,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到税务部门大量领购。二、代开的风险1.“代开”是产生的根源自从《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各种相应配套的财税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白条报账现象日趋减少,用白条报账套取现金的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上有,下有对策,你不给白条报账,我就到“代开”单位虚开报账,现金照样套取,该做什么还做什么,查出来是你的,查不出来是我的。如我们检查一个单位时发现,其从“代开”单位虚开各种业务100多万元在成本中列支,实际上它没有发生这种成本支出,而是为了承揽设计任务向对方单位支付回扣的支出。各种虚开,套取现金支付回扣费等行为,从局部利益来讲,可能有利于单位的发展,但从全局来看,付出的回扣费,不是进了私人腰包,就是进入了单位的“小金库”,供领导用于各种不合法的开支。因此,这种从“代开”单位虚开套取现金的现象,是引起干部犯罪的根源,也是造成干部的根源。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由于“代开”会造成偷漏税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出现税负不平,或者用“代开”套取现金进行行贿来达到某种目的,从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最终影响的是全社会的发展进步。3.“代开”存在严重的偷逃税行为偷逃国家税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隐瞒收入、虚列支出。“代开”单位为了隐瞒其收入,采取开大报少等手段,隐瞒其开票的金额。而向索票单位收取的手续费和代收的税款一般都是现金,特别是代收的税款未开具完税证,在账上无法查证这部分收入,这样不仅隐瞒手续费的税款未缴,就连代收的税款也成了“代开”单位的“小金库”收入了。索票单位为了达到虚列成本,套取现金的目的,往往是编造业务内容虚开、虚列成本,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因此,“代开”存在严重偷漏税行为。4.“代开”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一方面误导了宏观管理层和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和经营决策。虚假的会计信息往往还隐藏着经营管理者挥霍浪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现象。会计信息失真一般是故意行为造成,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编造假账假表,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由此造成资产的账实不符,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代开”的产生为造假账打开了方便之门。“代开”的业务一般是虚构的,所代开的流入单位后,会计业务就存在虚假行为,会计信息不真实。以上就是代开有什么风险的介绍。再次,劝慰大家一句,特别是各位老板,买票这类事,真是报个账,数额小什么的,害处不大,没多大关系,或者深一步说偶尔偷税漏税,不开的收入不申报,也是轻微犯罪,被发现税局不会太为难你,但涉及数额大的虚开,这东西是税局的高压线,不要碰。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的权利。【适合人群】据介绍,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普通,但在提供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它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1、纳税人虽已领购,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的;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所需资料】1、增加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4、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第2种观点: 帮别人开票属于违法行为。涉嫌虚开罪,税收法律规定,除税务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代开。因此,代开的行为是违法的。至于如何处理,要根据代开的金额、造成国税税款的损失程度、认错态度、退赔程度等等,由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在审判后才能决定。根据相关规定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由于“代开”会造成偷漏税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出现税负不平,或者用“代开”套取现金进行行贿来达到某种目的,从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最终影响的是全社会的发展进步。偷逃国家税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索票单位为了达到虚列成本,套取现金的目的,往往是编造业务内容虚开、虚列成本,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因此,“代开”存在严重偷漏税行为。根据现象说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一方面误导了宏观管理层和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和经营决策。虚假的会计信息往往还隐藏着经营管理者挥霍浪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现象。会计信息失真一般是故意行为造成,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编造假账假表,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由此造成资产的账实不符,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代开”的产生为造假账打开了方便之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代开代开必须是部门才能开具,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的行为均属于虚开。由于代开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代收各种税费,不必付出太多的劳动,也不用负担风险,又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单位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规定,挖空心思地与税务部门沾上边,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到税务部门大量领购。二、代开的风险1.“代开”是产生的根源自从《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各种相应配套的财税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白条报账现象日趋减少,用白条报账套取现金的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上有,下有对策,你不给白条报账,我就到“代开”单位虚开报账,现金照样套取,该做什么还做什么,查出来是你的,查不出来是我的。如我们检查一个单位时发现,其从“代开”单位虚开各种业务100多万元在成本中列支,实际上它没有发生这种成本支出,而是为了承揽设计任务向对方单位支付回扣的支出。各种虚开,套取现金支付回扣费等行为,从局部利益来讲,可能有利于单位的发展,但从全局来看,付出的回扣费,不是进了私人腰包,就是进入了单位的“小金库”,供领导用于各种不合法的开支。因此,这种从“代开”单位虚开套取现金的现象,是引起干部犯罪的根源,也是造成干部的根源。2.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由于“代开”会造成偷漏税和分配不公的现象,出现税负不平,或者用“代开”套取现金进行行贿来达到某种目的,从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最终影响的是全社会的发展进步。3.“代开”存在严重的偷逃税行为偷逃国家税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隐瞒收入、虚列支出。“代开”单位为了隐瞒其收入,采取开大报少等手段,隐瞒其开票的金额。而向索票单位收取的手续费和代收的税款一般都是现金,特别是代收的税款未开具完税证,在账上无法查证这部分收入,这样不仅隐瞒手续费的税款未缴,就连代收的税款也成了“代开”单位的“小金库”收入了。索票单位为了达到虚列成本,套取现金的目的,往往是编造业务内容虚开、虚列成本,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因此,“代开”存在严重偷漏税行为。4.“代开”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一方面误导了宏观管理层和其他相关的利益主体,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和经营决策。虚假的会计信息往往还隐藏着经营管理者挥霍浪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现象。会计信息失真一般是故意行为造成,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编造假账假表,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由此造成资产的账实不符,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代开”的产生为造假账打开了方便之门。“代开”的业务一般是虚构的,所代开的流入单位后,会计业务就存在虚假行为,会计信息不真实。以上就是代开有什么风险的介绍。再次,劝慰大家一句,特别是各位老板,买票这类事,真是报个账,数额小什么的,害处不大,没多大关系,或者深一步说偶尔偷税漏税,不开的收入不申报,也是轻微犯罪,被发现税局不会太为难你,但涉及数额大的虚开,这东西是税局的高压线,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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