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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条件不符合怎么办

来源:欧尚财经
第1种观点: 一、虽不批捕案件却有可能符合逮捕条件不符合逮捕条件肯定不会批捕,但不批捕却不一定是不符合逮捕条件。不批捕与不符合逮捕条件是两个概念。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是符合逮捕条件,机关向呈捕后,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刑事诉讼法》第72条所列情形,也即更适用监视居住,则同样也不会批捕。因此,在上述情形中,虽不批捕但却符合批捕条件而能适用监视居住。二、《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5条第2款与《刑事诉讼法》第72条不冲突《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5条第2款与《刑事诉讼法》第72条在立法上一致。《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5条第2款规定:“对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这款规定里明确提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也就是前提符合逮捕条件,也即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但不适用批捕而更适用监视居住而不予批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则可以适用监视居住。因此,《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5条第2款与《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在立法上一致并不矛盾冲突。【相关法律】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2、《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2、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第3种观点: 一般不符合批准逮捕条件的法律意见书会明申请逮捕的机关的名称、申请的原因、不予批捕的原因、作出决定的机关的名称、作出决定的日期等内容的意见书。一、公司货款挪用怎么办可以报警吗抓捕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批准逮捕,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二、诈骗罪不予批捕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什么不予批捕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及阐述不予批捕的详细理由。代理人可以从不批捕的条件入手分析,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况,给出自己的意见。人民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案件侦查阶段,代理人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请求。三、轻伤害能不予批捕吗轻伤害可以不予批捕。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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